抚顺:10余家单位除雪不力被通报批评

15.12.2014  21:20

  大雪已经过去数日,且已接近《抚顺市城市除运雪工作预案》所要求的除雪时限。可是,12月12日下午,记者走访发现,阿金路、北厚一街等部分路段上的积雪仍无人清运,对此,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路段的10余家除雪责任单位作出通报。

   大部分道路积雪基本清运结束

  12月12日13时许,在望花区丹东路,路面上的积雪已经被清除,露出黑色路面,过往车辆行驶基本正常。一些环卫工人正在该条路段沿线清理残余积雪。

  此外,当日记者走访发现,城区由环卫专业除雪队伍清运的东洲大街、临江路、新城路等城区主要街路清运雪工作都已基本结束。

  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抚顺市城市除运雪工作预案》规定,大雪等级情况下,A类、B类街路在降雪过程结束后72小时内完成除运雪,且机动车道基本露出道路标线,路面平整,无空段、漏段,无明显雪条、冰包、冰棱。

  该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巡查情况看,由环卫专业除雪队伍负责的大部分路段基本达到了要求,但部分路面仍需进一步清扫。

   接近除雪时限多条路段未见除雪

  12日14时许,记者在抚顺经济开发区顺飞路没看到任何除雪人员和车辆。这条马路属于当地交通的主要干道,可是路面上的积雪没有任何被清理过的痕迹,同时,积雪已经形成冰面,造成过往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记者看到,一些车辆在刹车或起步时,车轮出现打滑现象。附近居民表示,降雪以后,一直无人清理该条马路上的积雪。

  记者在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资料上看到,这条马路的除雪单位为抚顺奇巧食品有限公司。

  14时30分许,记者来到望花区北厚一街,该条马路是连接北厚社区的重要道路,可是,由于路面积雪无人清运,形成冰面,导致市民从此经过时,只能步履蹒跚,稍有不慎,就会滑倒。

  当日,记者通过走访还发现多条类似街路,如东洲区阿金路、万新派出所路口左侧马路、万新派出所路口右侧马路;顺城区电视台路、双阳街;抚顺经济开发区沈东五路B区、文华路。

   拒不履行除雪义务单位将被处罚

  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2月10日凌晨5时45分许,我市迎来今冬第二场降雪,降雪量级为大雪,根据要求除运雪时限为雪停后72小时。

  记者所看到的不接受除雪任务或未展开除雪的部分路段,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巡视人员均发现了这些情况。

  目前,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起草对10余家不接受除雪任务或未尽到除雪责任的社会单位的通报材料。

  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全面推进无公害除雪,仅靠现有的机械化设备和环卫专业除雪队伍是不够的,因此,在今后的除雪工作中,社会化除雪力量显得尤其重要。

  记者查阅最新修改的《抚顺市城市除雪规定》看到,第二十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其中,对拒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未能按时限要求除雪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8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