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调价听证会为啥参会消费者要选11人?

26.09.2015  10:36

10月中上旬将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公示时间、拟降价幅度等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孙笑天)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代表征集已过去两天,不少热心市民拨打物价部门电话咨询。

昨日,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沈阳市发改委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其表示,10月中上旬沈阳市发改委官网将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届时将公示听证参加人名单、听证会时间地点和流程、调价方案拟定的降价幅度等要点。

为啥选11名消费者参加人?

根据听证会第1号公告显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共计11人。这个数字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物价部门表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二)经营者;(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本次听证会代表共计26人,所以计算出消费者代表为11人。

消费者参加人的产生将经过公证

今年的11名消费者参加人将如何选出?其他代表又是如何选出的?《办法》规定了三种产生方法: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听证会参加人条件。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均需通过网上自愿报名,物价部门随机选取选定参加人,现场将邀请公证机关对选取过程进行公证。

啥样条件的消费者能参加?

物价部门提示,报名的消费者要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属于供热用户,了解沈阳市供热价格等相关情况,其次要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另外,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参加人的姓名、职业等,消费者需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物价部门提示,一旦您被选中,他们将通过预留在报名表中的电话通知您。

听证会议程包括啥?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

(二)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定价听证方案;

(三)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四)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

(五)主持人总结发言;

(六)听证会参加人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

■提示

今冬供暖费可正常缴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孙笑天)近日,沈阳将要开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出,市民都在犹豫要不要现在缴费。

物价部门表示,该走的流程必须按照要求走,现在还没定下来听证会具体日期,十月中上旬第2次公告发布时将有说法,但物价部门力争在供暖期到来之前完成调价工作。

目前,今冬供暖费用的缴纳仍照常进行。已缴费和想现在缴费的市民不用担心,不管是“多退少补”还是结转下一个供暖期,热企都表示会按照规定收取,不会让百姓多交钱。

而想等到听证会结束再缴费的市民需要承担一定风险,虽然您不会在11月1日被立即停供,会有1个月的“缓冲期”,但依照《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对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催交当年采暖费后仍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在30日内采取限供、缓供措施。对逾期仍不缴费的分户供热用户,可以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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