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实施方案》

27.10.2016  20:3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更多生态友好产品,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七部分组成,大体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总体要求。提出了我省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落实全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使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五条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重点突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四是坚持创新驱动;五是坚持改革统领。 

  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以下六个方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新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经济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从过去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向投资和消费并重、绿色循环和低碳方向转变,以煤为主能源消费结构得到改善。 

  三是企业绿色转型意识增强,注重环境绩效,生产节能低碳环保产品,切实扩大生态友好产品供给,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是全省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显著增强,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机制初步形成。 

  五是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布局性污染显著改善,基本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六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方面,重点任务,提出5大类、34项具体重点任务。 

  一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包括全面推进“蓝天工程”、深入实施“碧水工程”、积极实施“净土工程”、大力推进“农村环保工程”、认真实施“青山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辐射安全环境建设等7项具体任务。 

  二是积极调整能源、产业和区域布局结构。包括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结构等3项具体任务。 

  三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包括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突出抓好工业领域节能、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管控用地规模、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促进绿色生产、以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积极推行环保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促进绿色消费等11项具体任务。 

  四是不断提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能力。包括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生态化治理技术、大力提高治污工程生态化水平、用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积极培育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市场主体、包装和策划一批补齐生态环境短板项目、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等6项具体任务。 

  五是采取综合手段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任务落实。包括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供电和绿色价格政策措施、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出台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对环境质量改善不力地区监督检查等7项具体任务。 

  第三方面,保障措施,有4项具体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强化督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