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供销合作社提出四项措施提高社有企业管理水平

08.03.2016  14:32
        “十二五”期间,大连市供销合作社不断加强社有企业监管服务,健全完善社有企业管理体系,提高社有资产运营质量,截止“十二五”末,全系统共有社有企业70个,其中市级社企业20个,县级社企业50个,实现销售收入438.4亿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大连市供销合作社提出四项措施提高社有企业管理水平,确保社有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规范社有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业务流程,探索由管理经营资产向管理经营资本过渡;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奖惩分明的薪酬体系。         二是提高社有资产管理水平。 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确保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规范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明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责任终身制。         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与稳定工作。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教育培训与应急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         四是扎实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紧跟国家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盯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的最新法律和政策法规,紧贴机关和所属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开办学习园地,探索建立法律咨询服务机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政策法规服务和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