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重要批示精神

03.02.2016  15:04
        2月2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供销社党组呈报的《省供销社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上做了重要批示: “2015年,省供销社面向和服务‘三农’,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贡献。2016年,省供销社要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履行好所担负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服务‘三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月3日,省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喜武主持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并提出三点贯彻意见。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实质。 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省供销社2015年的工作,对2016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体现了对供销社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又饱含着对供销社的亲切关怀和期望,是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新时期做好供销社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深刻学习领会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凝聚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立即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各市供销社要把李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省系统的每一名干部职工,用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传达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汇报供销社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不断推进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李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拟于2月中下旬召开全系统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李希书记的两次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是坚持“三农”服务宗旨,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把为农服务这条主线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要以中央《决定》和全国总社六届二次全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李希书记在省委第145次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统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主要是创新“四个体系”,通过“四改”实现“四化”。今年6月份省供销社将召开一次综合改革推进会,不断地把改革引向深入;要继续保持全年经济平稳增长。通过强化为农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认真落实“十三五”时期和全年的目标任务,确保超额完成。         三是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发扬供销社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保持定力,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履行好所担负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服务“三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