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10.08.2016  18:33

  本报讯 记者孙大卫报道8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辽宁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明确了今后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将高于10%。

  《实施方案》指出,我省医药产业将完成培育产业集聚区、推动重大药品产业化等10个重点任务,将集中力量培育沈阳、大连、本溪、丹东、锦州、西丰等六大医药产业集群,并根据6个地区的不同优势,进行了发展差异划分。

  沈阳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化学原料药及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大连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及疫苗、高端仿制药及化学药物新制剂、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建成中国药都。丹东满族医药及健康产业集群,以满族医药及道地药材、中药材和中成药的开发及二次开发为重点方向,打造“满药之都”。锦州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中枢神经系统领域为核心,专注于心血管及血液系统药物领域的研究。西丰鹿及保健品产业集群,以鹿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发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打造世界鹿产品加工基地和鹿茸经销集散中心。

  《实施方案》还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高端医疗器械装备发展,加快医疗器械装备转型升级。以医学影像装备、血管植入介入器械、便携式诊疗设备为重点发展方向,突破动态成像和智能造影等核心关键技术,打破进口垄断。

  同时,我省将加强医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辽宁”综合性信用平台作用,加强医药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医药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公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按照《辽宁省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医药行业建立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我省还将推出一系列的扶持政策,通过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及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具有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扶持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