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对辽宁环境保护大检查 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24.11.2015  17:58

  11月9日至13日,受环保部委托,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组成督查组对我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对我省环保大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相关文件,并抽查了鞍山、铁岭等地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11月13日,省政府于辽宁大厦召开了汇报会,薛恒副省长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代表省政府就大检查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3个省直部门参会并汇报了环保相关工作,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初步反馈。 

  督查组对我省大检查等工作提出了肯定,一是我省近年来环保执法工作特点突出,亮点多,力度不断加大,罚款数额和案件数都有明显增长,尤其是我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成立和2015年《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合办案力度大,效果好,提高了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二是我省创新了许多环保执法方法,信用平台、绿色信贷限制等在全国走在前列,公开曝光案件、绿色限电措施、差别电价都很有地方特点;三是省里对地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力度大,对各市大检查工作采取“一县一园区”形式开展督查,推进了地方大检查工作。同时,督查组也指出,我省部分地区贯彻实施《通知》工作进度迟缓、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地域进展不平衡和部分基层地区环保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朱京海厅长表示将严格按照督察组要求对我省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这次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严厉处理,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薛恒副省长要求我省环保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勇于担当,勇于负责,敢于下手,积极作为,省环保厅各检查组必须认真履职,对所负责地区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必须发现问题,找出落实工作不力的典型单位,否则一旦再次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检查人员责任。同时,他要求各省直部门也应认真履行自身环境保护职责,否则省政府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