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4种诈骗方式 保护好咱钱包

16.03.2016  06:09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诈骗成为一些诈骗者实施诈骗的新方式。究竟哪种诈骗案件最常见?3月15日,沈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案件大队长张宏大做客沈阳网微访谈,针对信息诈骗行为进行了讲解。

  张宏大指出,由于互联网交易的发展,可以做到非接触对资金进行转移,诈骗者就是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信息诈骗。信息诈骗主要针对人们贪婪、恐惧、懒惰的心理,对受害者实施诈骗行为。人们遇到类似诈骗信息时要沉着冷静,不被表面的利益所迷惑,才能有效地防止上当受骗。

  张宏大分析了信息诈骗发案率最高的几种常见诈骗形式:

  1.利用伪基站发送钓鱼网站进行诈骗。诈骗者一般冒充公众服务号,发送相关短信,里面包含钓鱼网站的链接,通过受害者点开链接获得受害者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银行账号、密码等,通过这些账号密码进行诈骗和盗窃。

  2.通过购物平台进行诈骗。诈骗者以低价的方式引诱受害者购买商品,并私下与受害者联系,不走正常的网络平台,以低价便宜货的借口将受害者骗到别的平台上交易,而这个平台可能是假冒或是钓鱼网站;另一种方式,打电话给受害者,称商品已经没货了,要按照他的指示去点击链接,输入账号密码进行商品退款处理,从而获得受害者账号密码等信息。

  3.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诈骗者往往冒充亲朋好友的身份借钱,或是冒充单位领导,要求受害者向某一账户打款。

  4.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者冒充司法机关打电话给受害者,以邮件涉毒、账号涉及洗钱,或涉及信用卡诈骗案件等理由,要求对账户内的信息“进行查验”,要求受害者将账户里的钱打入所谓的安全账号。

  同时,张宏大提醒,要注意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网络上的一些“集赞”、“点击登记信息”的方式,其中一部分相当于将个人信息传送到对方的数据库。诈骗者可能会将信息进行整合,从而了解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受害者遇到信息被骗之后不要慌张,一般可以从开户行或注册平台了解到资金的初步流向,然后再报警,可以给警方争取更多时间追查资金的下一步流向,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李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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