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监局与省工商局联手打击涉保违法

20.12.2017  08:20

  近日,记者从辽宁保监局获悉,保监局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行为。

  省保监局将与省工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双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对方监管职责范围内违法线索,将及时向对方移送线索。地市以下工商部门发现需要移送的案件线索时,应将相关线索和证据资料上报省工商局,由其统一移送辽宁保监局,实行“省对省”统一移送。

  建立案件线索调查处理的反馈机制。双方在接到对方移送的案件线索后,应立即进行审查,对于属于管辖范畴、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调查,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对方;对不属于管辖范畴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应将案卷资料及时退回对方。

  双方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对方协助配合的,应积极给予配合,包括派出工作人员、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等;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双方可联合执法,合作办案。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