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险+期货’能成为农户生产经营‘财务稳定器’

16.01.2017  13:04

  1月12日,辽宁省铁岭县蔡牛张庄玉米新品种推广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赵玉国得到了中华财险铁岭中心支公司的79135元的玉米价格赔偿。在2015年的8月,赵玉国等7家铁岭县的合作社法人代表与中华财险签订了3万亩合计1.5万吨的玉米价格保险,确定玉米约定价格1600元/吨,每吨保费152.38元,费率9.524%。农户自筹保费45.71元/吨,其余的由国家财政补贴。

  按照保险约定,确认玉米期货合约理赔周期内(2016年10月17日至12月16日)45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为1563.07元/吨。此价格低于参保合作社投保的目标价格1600元/吨,触发了理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金额为“1600元/吨-1563.07元/吨=36.93元/吨”,根据中华财险承保的1.5万吨计算,总赔款金额为55.395万元。目前赔款已经全部支付给7家参保的合作社。

  张庄玉米新品种推广专业合作社在2016年流转土地达到3万余亩,主要从事玉米种植,每年仅土地流转费每亩地就要800元左右,再加上农资和机械化生产的投入每年都将投入大量资金。

  2015年东北产区玉米保护价格下调10%,同时铁岭市又遭遇多重灾害影响导致产量减少,这让我们合作社遭受不小的打击。2016年国家又取消了玉米临储政策,无疑对我们合作社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好在今年辽宁省推出的玉米价格保险试点,保障玉米预期价格,对合作社来说是个重大利好,相当于提前锁定了玉米预期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损失。

  辽宁省农委有关负责人说:“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在我省首次试点,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确实看到了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能成为农户生产经营的‘财务稳定器’,提升了农业抗风险能力。”

  据了解,通过推广新型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市场风险由政府独担变为利益相关方共担——借助农产品期货价格保险,将保险公司承担的价格下跌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对冲,间接缓解了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