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旅游遭遇强迫消费可电话投诉

27.04.2016  10:06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沫报道“五一”小长假周六开始,国家旅游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及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等突出问题。

  昨日,辽宁省旅游局提醒市民,在旅游中遇到纠纷可以拨打旅游质监所电话投诉或举报,省旅游局质监所电话024-86230222,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024-22821999。

  《通知》要求,“五一”期间,要督促旅游企业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做好应对。对假日游客集中的交通枢纽、旅游集散地、旅游住宿场所、餐饮娱乐场所要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景区景点要落实游客承载量监控,提倡通过各种渠道预约游览,做好高峰时段游客的疏导控制。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广泛发布安全预警信息。要加强“导游专座”有关工作督导,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及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等突出问题。保证12301全国统一旅游投诉服务平台运转正常,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置机制。对重大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

  《通知》指出,要明确要求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依规执行对不文明旅游者的追责制度,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理性消费的良好旅游环境。

  此外,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积极完善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的应急联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迅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