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四措做好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扩面增项工作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鞍山市从6月26日起,在原有殡葬服务免费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实施扩面增项,以确保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扩面增项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鞍山市殡葬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民生的一件好事、实事。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协调配合,搞好衔接。 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加强与政法综治、公安、财政、卫生计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策准确、有效施行。同时,要积极协调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和国办经营性公墓在业务大厅或显著位置将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公开公示,便于群众办理,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要将扩增免费对象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专款专用,并随死亡对象数量的增减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三是精心安排,严密组织。 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和国办经营性公墓要按照一站式服务、即时办理的工作理念,科学设计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严禁要求免费对象家属先付费后报销。各殡仪馆对免费对象实施遗体火化时,应与其他用户同等对待,提供使用同档次火化炉具,不得采取歧视做法。全市各殡仪馆按省里要求,原则上应于2015年底前全部使用高档炼灰炉。
四是完善政策,稳妥推进。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惠民利民殡葬政策创制力度,逐步推进没有享受丧葬费补贴的城乡居民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或全民普惠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可先行,并积极探索制定农村集中安葬奖励政策和生态节地安葬奖补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