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停供明天是最后一天 逾期办停供按日计费

14.10.2015  11:10

  今冬采暖季,大家对于缴费问题无比关注,目前,绝大多数市民还处在观望阶段,想等听证会之后的最终定价。但如果您要想办理停供的话,可得抓紧了,因为明天是最后期限,逾期不予办理。

  按照《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规定,暂停供热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在办理停供时,需持房产证和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无房产证可以带购房合同。

  工作人员提醒,在办理停供时,需要对供热房屋整体进行停供,不能对房屋内的部分房间进行停供。市民在办理停供后,需要将供热设施和管道内的积水排净。办理停供的市民负责承担暂停供热房屋的地热管线或暖气片冻坏发水、室内墙皮破裂、脱落、生长霉变以及由此给邻居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家已经连续停供两年,今冬想继续停供,还用不用再去办理?”市民李女士询问。供热部门提醒,最好还是每年都到缴费大厅去办理一下停供申请,并保留好停供申请书面材料。一般情况下,即使用户签订一年停供合同,第二年没有续签停供合同,供热单位也视其为停供,不会视为欠费。但是有时也可能出现漏掉关闭阀门等情况,这样为后续恢复供暖留下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恢复供热,必须在当年10月15日之前到所属供热营业厅申请办理。如果没在明天之前办停供怎么办?收费人员表示,需要市民按照天数缴纳供热费。要是100平方米的房屋,按照降2元收费标准来算,一年的采暖费为2330元,今冬供暖期为152天,每天的供热费用约15.33元。

  今冬供暖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另外,新房前两个采暖期不能办理停供。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