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将不再开具18种证明 健全社会信息共享平台

28.01.2016  09:39

  “我妈是我妈,这还用证明吗?这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为啥非要一份冰冷的证明?”如此奇葩的证明,想必不少市民曾经遇到过,而如今,公安部取消了18项证明的开具。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沈阳晚报曾报道的“奇葩证明难”问题得到了省人大代表张玲的关注,写成建议提交大会。张玲建议,完善信息共享,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公证制度。

   本报报道:

  跑了一个多月 证明没开来

  2015年11月25日,沈阳晚报报道《想去香港看女儿母女关系证明谁给开?》。市民刘女士女儿在香港定居,春节她想去香港和女儿一起过年。但在办理赴港材料时,刘女士被要求提供她和女儿是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几年前去香港时,刘女士曾在派出所办理过这样的证明,可这次派出所却说按现行规定,派出所不再给市民开具此类证明了。随后刘女士跑到公证处,却要求得先有其他部门证明了母女关系,公证处才能进行公证。去社区也说不能核实亲属关系。

  刘女士就这样前后跑了一个多月,都说这个证明开不了。本打算一入冬就去香港看女儿的,家里的供暖费都没交。“没想到办手续却这么麻烦,跑来跑去眼看快过年了,却还没开出‘我是我女儿的妈’这样的证明。”刘女士对此很苦恼。

   记者调查:

  社区每年得开几百份奇葩证明

  类似开证明难的情况也在其他城市出现过。曾有媒体报道,南方一城市郑女士到医院做引产手术,被要求到社区开具“自愿引产”的证明。医院的解释是,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记者了解到,一个社区每年开具的各种证明都有几百个。甚至有居民为了领取从国外邮来的药品包裹,来社区开“患病证明”。来社区之前,他曾在医院开了证明,但却没有顺利取到包裹,理由是无法证明患病人是他自己。被逼无奈,他只好来社区开这种证明。

  对此,社区的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因为其中很多证明都特“奇葩”,根本“无法证明”。各种奇葩证明全推给社区,开是不开真是难坏了社区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