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建教学楼 被罚后继续偷着盖

09.08.2015  12:20

于洪区一小学教学楼后两户居民投诉挡光 执法部门要求施工方补办手续

一居民在家待产,对整日不见阳光的生活很苦恼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张诗尧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丁晓丹)没有手续,学校就开建教学楼,还挡了两户居民家的光。

行政执法部门表示,此前已经按照程序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但行政执法人员走后,施工人员又继续施工。

未获规划和施工许可,教学楼已封顶

6日,于洪区平罗街道前辛台小学内,4层教学楼仍处于施工阶段,只不过该教学楼已经封顶。而看着校园内的在建教学楼,楼后平房内居住的王女士却乐不起来。

王女士介绍,今年3月教学楼开始施工,教学楼就在两户平房门前。他们担心楼建起后会挡光,于是找到了该学校的负责人,对方表示会与于洪区教育局进行协商。

眼看着教学楼从1层盖到了4层,他们却迟迟没等来结果。无奈,王女士一家找到了行政执法部门,没想到这栋在建的教学楼竟然没手续。

在王女士提供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洪区行政执法部门曾在2015年3月12日对这个在建项目进行处罚并要求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人民币2万元及58.68万元。

“后来这栋教学楼仍在施工,我们也多次给行政执法部门打了电话,执法人员来了后工人当时也确实停止施工,但离开后工人又继续施工。”王女士回忆说。

承认挡光,需要出示依据才能赔偿

被挡光的两户住户承认,因无房屋居住、生活困难,2008年于洪区民政局为其提供建房援助款1.6万元。

经村委会同意,在沈阳市于洪区前辛台小学操场墙北建造私有住宅一处,目前仍然未拿到房照,“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挡我们的光啊!”

于洪区教育局房管所李所长介绍,前辛台小学建于1991年,原来是一所村办小学,因三级办学两学管理,在2006年时变成了教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

按照他的说法,两户平房住户当年也是利用学校树林土地盖的房子,而在建教学楼确实存在挡光问题,“我们同意赔偿,但需要对方出示挡光的依据,如果无依据可起诉学校,再谈赔偿问题。”

关于此楼无许可证被执法部门处罚过一事,李所长表示不清楚,但据他了解相关手续正在补办当中。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洪分局工作人员称,两份处罚决定书是真实的,对方也缴纳了罚款。

对于处罚后该楼仍在建的问题,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行政执法人员曾多次到建筑工地,每次去都处于停工状态,在行政执法人员走后,施工人员又继续施工。

在责令其改正的情况下,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已要求施工方赶紧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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