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5年内建设充电桩将超过480万个

24.11.2015  23:03
        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指南》),旨在科学引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发展指南》提出了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         据悉,“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发展指南》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此外,将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城际快充网络。         《发展指南》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促进地区3个区域,并提出了分区域建设目标。         在加快发展地区,要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到2020年,该区域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示范推广地区,要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该区域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2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积极促进地区,将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到2020年,该区域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发展指南》还提出了分场所的建设目标,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和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充电基础设施目前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阶段,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大。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政策引领;鼓励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系统科学地构建高效开放、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