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11.08.2015  17:35

  8月10日,阜新市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市残联党组成员、两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范志伟主持召开学习会,并全文传达了《条例》,对于残联党组工作联系密切的部分做重点说明。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赵作奎对市残联贯彻《条例》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和学习活动,结合《条例》内容研究修订本单位《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党组及成员履职考核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制度。二是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和要求,继续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各支部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增强以其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