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03.04.2015  12:45

为加强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清明节”,鞍山市林业局按照鞍山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规定,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鞍山市政府于2月8日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会,副市长陈守义提出了落实防火责任制,开展隐患大排查,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点要求。

二是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鞍山市林业局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三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检查春防,突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组织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整治专项行动。市防火办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市开展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在林区野外用火都实行严格管制。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巡护力度,责任到人,严加管护,各防火重点单位和部门临时设卡,防止人员带火种进山,阻止上坟烧纸等活动。对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深入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为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市防火办投入4万元,印制防火通告、宣传单、防火彩旗、横幅、宣传光盘等宣传品送发基层,并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进乡镇、进村屯、进校园、进农户等活动。从3月1日至5月31日,市防火办还在鞍山市电视台主要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五是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重点做到“两早”。一是早发现。各类管护人员、检查员和火情瞭望员要落实到位,上岗尽责,同时充分利用卫星监测、地面巡护、群众报告等火情监测手段,保正及时发现火情。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报送和处置及时。二是早上人。现在到了春防的关键时期,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整装待命,以火为令,及时启动扑火预案,科学果断高效处置火情。坚持以人为本,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现在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严阵以待,确保我市春防暨“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