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全国政协委员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

08.03.2018  14:13

  3月7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在各界别组参加小组会议,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在辽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在分组讨论中发言。

  夏德仁委员在发言中说,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信心和决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要求。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设立监察委员会,反映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李晓安委员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民主,征求了包括民主党派在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李晓安委员说。

  “根据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符合宪法发展规律,更符合实践发展需要。”李萌娇委员表示,修改宪法充分体现了宪法不断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比如确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的内容,传递出敬畏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基本思想和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的基本理念。

  邢吉华委员认为,宪法修正案草案有两大亮点,一是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是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为我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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