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公示

28.02.2015  12:2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  [2014]78号)要求,在各市和厅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省正式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辽宁芭蕾舞团
    辽宁省考古研究所
    大连市图书馆
    营口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锦州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宋晓冬(满族) 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牛    驰     朝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韩庆春     葫芦岛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志华     绥中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白文煜     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党委书记,研究馆员
    郝武华     抚顺市元帅林文物管理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王晓滨     本溪市群众艺术馆馆长,研究馆员
    刘永新     丹东市群众艺术馆馆长,一级编导
    朱宝清     阜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洪琦     盘锦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

  本公示发布后,对以上单位和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9月2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文化厅人事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邮戳为准。

  省公务员局联系人及电话:邹绍毅    024—23448342       

  省文化厅联系人及电话:平兴强    024—24854045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少帅府巷48号 
                      辽宁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

  邮        编:110011


  附件:1、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2、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简要事迹。

 
                            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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