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汽车修理从业者的一封信

10.03.2016  14:00

    各位汽车修理从业人员:

    你们好!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治国理念,环境安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民生工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切。“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是我们的生存之本,环境安全,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从一点一滴做起。

    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大量汽修企业为之配套服务,由于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对更换下来的废机油油桶、废铅酸蓄电池及含废油零配件、油漆渣等含油废物的处理方式比较随意,出现的问题日益明显。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需要规范地回收、储存和处置,一旦处置不当将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危害环境安全。为此,我们向广大汽修从业者提出如下倡议:

    汽修企业要依法经营,履行必要的登记申报手续;对于更换的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回收、储存和处置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处理。

    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护环境、依法经营是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的责任,对汽修从业者尤其重要,让我们共同携手,为维护沈阳的环境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沈阳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分局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稽查处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