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07.11.2016  18:35

 

 

 

  11月5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密切沟通会商,按照《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1月5日15时启动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预警启动后,全市各地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将启动应急响应的命令下发至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对此次重污染过程进行分析,形成了科学客观的分析报告。同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以及应急响应相关动态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巡查。市、区环保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车次,检查企业302家次。

市政府应急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通过传真、微信、飞信等形式,及时发布相关气象动态信息。市委宣传部与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组织集中采访,全面通报此次重污染天气成因、趋势。各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消息。“沈阳环保”官方微博发布预警信息并就环保部门落实预警措施情况进行实况直播,发布微博信息50条,单条最大阅读量7万,总阅读量超过50万。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应急响应期间对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与市环保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供暖企业、大中型企业锅炉房进行执法检查。市房产局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各供热单位在不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下,适当减少热负荷,使用洁净煤,保证除尘、脱硫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市建委通知地铁指挥部和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巡视督查,停止所有扬尘污染工序的施工作业。市城建局加大清扫频次和巡回保洁,适时进行湿式降尘,加强对市政施工现场采取降尘措施的巡查。市行政执法局   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执法车辆100余台,开展易扬尘物料露天堆场、散流体、露天焚烧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全市各地区在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均立即开展行动,启动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对燃煤设施、秸秆禁烧、建筑工地、街路和物料堆等扬尘防控的巡查巡视,避免污染叠加,减少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