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福利再次作出规定

04.01.2018  18:03


    元旦春节将至,职工年底福利怎么发?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21日召开的2018年“两节”送温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总日前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作出明确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工会经费不仅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还将覆盖范围从逢年过节、会员生日,首次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根据《办法》职工福利涵盖的范围包括: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