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档案工作培训会在沈阳召开

05.11.2015  10:39

10月30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档案工作培训会在沈阳召开。培训会重点学习了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介绍了省档案局推进我省档案工作的总体部署,讲解了机关档案文件归档范围、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管理相关政策及档案室规划建设基本条件。通过培训,使全体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及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各地区、各单位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科学统筹安排,并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卫生计生档案工作,如何提高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档案管理水平,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档案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档案管理方案,以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档案人才培养等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化,健全档案利用体系。各地、各单位要把如何利用好档案资源、挖掘档案价值、作为档案工作的核心任务。把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科学部署,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平台,真正建立起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实现卫生计生档案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我委正逐步完善建立数字化档案,年底前实现每名机关干部根据权限,通过内网查询,共享所有卫生计生档案资源。

三是完善安全措施,建立档案安全体系。各地、各单位要始终把档案的安全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推进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的同时更要提高安全防范和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制度,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加大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提高档案库房安全防灾标准,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档案员,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及直属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档案员,委机关各处室兼职档案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