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沈阳召开

22.01.2016  17:06

  1月22日,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甄杰作工作报告。

  会议传达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主要精神,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5年是民族宗教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组织起草并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两份重要文件,科学编制完成了《辽宁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和4 个专项规划,圆满完成了省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天主教“两会”和沈阳伊斯兰教经学院换届工作,协调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形成了好戏连台、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服务民族地区发展取得新突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新气象,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取得新成效,城市民族工作有了新探索,宗教事务管理有了新加强,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有了新进展,宗教界自身建设有了新提升,为宗教界办实事解难题有了新举措,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有了新拓展,干部队伍建设展现了新形象。

  会议强调,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脱贫攻坚等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要强化机遇意识,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牢牢把握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这个主责主业,突出抓好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这个关键,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会议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工作“十三五”规划,着力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在维护稳定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为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甄杰同志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一要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要务,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基础,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助推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二要以促进宗教和谐为重点,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推动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宗教界引导服务,凝聚起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三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坚持强化协调,开拓创新,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管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神振奋、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会上还通报表扬了2015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14-2015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成果。全省各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副主任(副局长),绥中、昌图县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各民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民宗局长,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及所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