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24.11.2015  16:09

2015年11月11日,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各市民政局长、社会救助科(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马涛同志主持,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客观评估了“十二五”时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认为全省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急难”对象突出困难得到及时缓解,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得到显著加强,为全省发展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真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基本思路和重点发展方向,既从宏观上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又重点部署了2016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主要目标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7%;资助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80%以上,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冬季取暖救助范围。2016年要进一步抓好“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精细社会救助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共同参观了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沈河区山东庙街道办事处,就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会上,沈阳市沈河区和大连市甘井子区介绍了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经验,抚顺市望花区介绍了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经验,阜新市介绍了探索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经验,辽阳市介绍了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经验,葫芦岛市介绍了社会救助信息一体化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