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正式启动

03.11.2015  10:33



2015年10月30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启动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就“十三五”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动员部署,标志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正式启动。王天宇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省局规划财务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食品监督执法机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标准进行了讲解,并就做好各个领域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天宇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即将出台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将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2018年底前,全省各级食品监督执法机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基层监管机构必须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各地要切实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系统性和有效性的必然要求,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落实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之中,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发展。各地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中要坚持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动解决目前食品监督执法机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基层监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要勇于创新。在严格按标准组织实施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提出创新点,突出自己的特色。三是要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是推动日常工作,必须把规范化建设融于日常工作之中,与当地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安排的主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精力放在实际工作上,放在能力提升上。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规范化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当中,列入当地政府明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之中,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当中,推动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各市局分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市级食品监督执法机构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县(区)级食品监督执法机构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