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永远在路上

20.02.2017  09:07
   

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永远在路上

 

2016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三清”工作,教育全警充分认清周永康等人野心家阴谋家的本质,全面肃清其流毒和恶劣影响;坚持加强纪律建设,把规矩意识深深印刻在每位党员的心中;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正风反腐全面发力、驰而不息……

 

  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永远在路上。警营内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不断引向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全警上下正在形成一派风清气正的全新局面。

 

   严密部署推动

 

  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在党委,监督责任在纪委。

 

  过去的一年里,公安部党委主动担起主体责任,先后13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汇报,研究有关纪律审查、巡视、审计等工作。驻公安部纪检组以清晰的思路、扎实的措施,积极督促各级各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各级各单位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治警落到实处。

 

  2016年,严密部署推动,自上而下深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3月30日,部党委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全年重点任务。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出席并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增强“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同日,驻部纪检组召开全国公安厅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要求部直属各局级单位、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10月底,组织召开部属局级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座谈会,推动加强和改进部直属机关纪检工作,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要求。

 

  2016年,严肃约谈督促,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部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公安部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检查考评办法,制定出台《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这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的单位,问责厅局级领导干部9人;责成有关部门对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管责任不力的2名军职、3名师职公安现役干部予以组织处理。

 

  过去的一年里,驻部纪检组有针对性地约谈有关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部党委委员、督察长邓卫平亲自约谈10个部属局级单位主要领导;派员参加部直属机关局级单位及地方公安厅局党委班子“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30余次;对部禁毒局、装财局等5个业务局和直属单位进行党建调研,通过开展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方式,督促“两个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巡视整改

 

  推进公安巡视巡察工作

 

  2016年,是公安部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新步伐的一年。

  7月6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公安部党委进行了巡视,分3批移交了111条涉及公安部直属机关的问题线索。10月15日,中央巡视组向公安部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部党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政令警令畅通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逐项整改3大类41个问题,健全完善131项制度规范,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圆满完成了整改任务。根据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驻部纪检组抽调巡视、审计、督察、人事等单位力量,分成多个专班全力开展核查工作,对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28名干部作出处理。

 

  2016年,是公安机关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深化、监督成效进一步显现的一年。

 

  这一年,部党委把加强巡视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不断强化。

 

  部党委对14个公安现役总队级单位和部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发现问题线索254个;狠抓巡视成果运用,严肃执纪问责,全年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162人,清退、收缴个人违规违纪资金1514万余元,相关单位上交违规资金2.17亿元。14个省级公安机关开展巡察工作,成效明显。

 

  部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及时听取巡视汇报,专题研究成果运用、制度机制建设等重大事项。郭声琨部长等部领导亲自审阅巡视报告及相关文件,先后作出102次指示批示,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部党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巡视的政治定位、监督重点、方式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为在新起点上持续深化巡视监督提供了规范化引领。

 

  这一年,巡视部门发现问题能力在巡视实践中稳步提升。

 

  个别谈话、约谈知情人810人次,调阅各类文件资料、账目档案1万余册,受理举报81起,深入上百家基层一线单位和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发现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遵守“六项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线索254个,确定重点了解人员50名……这是2016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巡视部门对广东、四川、山东、湖北等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总队(局)和禁毒情报技术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的情况。

 

  这一年,巡视成果运用在协调联动中实现巩固和深化。

 

  1月和7月,巡视办会同各巡视组分别开展了2015年第二批巡视和2016年一批巡视的通报、反馈工作,共形成各类移交材料80余份,分类召开巡视通报反馈会议66次,及时传达部领导指示精神,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有力传导政治责任和工作压力。

 

  巡视部门紧盯整改工作不放,全面掌握进展进度,持续跟踪问效,及时督促整改,先后与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20余次,面对面会商问题线索调查处理工作。对同巡视掌握情况存在较大差别的重点问题线索,坚决督促进一步深入核实,切实压牢压实责任。

 

   “四种形态”要求贯穿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

 

  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工作……一年以来,公安机关坚持以纪为尺,把纪律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措施愈加有力,成效愈发显著。

 

  2016年,公安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

 

  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7132起、涉及9184人。其中,驻部纪检组共处理问题线索432件,初核205件,立案审查违纪问题17件、涉及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给予党内轻处分33人、重处分2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开展诫勉谈话32人次、函询24人次,提醒谈话300余人次。

 

  2016年,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指导督办工作——

 

  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切实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全年共处分干部45人,其中党纪轻处分5人、党纪重处分4人,政纪轻处分36人、政纪重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涉及地方公安机关违纪问题线索,转各省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核查并进行跟踪督办,全年共转地方公安机关核查处置问题线索180件。

 

  2016年,公安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更加注重治根治本——

 

  在纪律审查工作结束后,针对暴露出制度机制、队伍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持续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效应。针对查处辽宁公安边防总队后勤部原部长闫晓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严重问题,驻部纪检组、部政治部和边防局党委在辽宁边防总队召开教育整顿督导动员大会,深刻汲取教训,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制度规范。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打造作风建设“新名片

 

  2016年,公安机关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创新监督方式,锲而不舍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到底,打造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新名片”。

 

  盯住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

 

  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向全国公安机关和部属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印发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部党委有关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廉俭文明过节各项规定和要求;2016年春节前夕,公安部督察局派出9个督察组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地警务督察部门自查整改问题隐患2436个,山西、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制作暗访警示片并组织全体民警观看。

 

  强化监督执纪,形成有力震慑——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3人。驻部纪检组认真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6件、涉及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重点查处了一批违规收受礼品、违规购买使用公车、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公安审计部门通过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建设项目审计,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遏制高估冒算行为,压缩了腐败问题空间;通过持续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部党委十项规定精神贯彻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了厉行勤俭节约,推动了政风警风好转。

 

  坚持久久为功,深化集中清理——

 

  驻部纪检组与警务督察局、部现役办密切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违规住房和超标准用车专项整治,对反映部分军师职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加紧了解核实。

 

  部署开展公安特费管理集中治理,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加强了规范管理使用。部督察局先后两批次派出4个督察组,对河南等4省区公安特费管理使用进行了系统调研督察,找出了突出问题、剖析了原因症结,提出了规范管理使用公安特费的意见建议。

 

   整合资源实现监督全覆盖 突出特色开展宣传教育

 

  2016年,在公安部党委的重视支持下,驻部纪检组主动整合、综合利用部直属机关的监督资源,开展了全面有效的监督工作。

 

  充分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合力。驻部纪检组牵头成立公安部反腐败联席会议,由警务督察局、审计局、巡视办、办公厅、人事训练局、现役办、法制局、装备财务局、机关党委(纪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查办大案要案及案件审理处分的监督作用;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公安部直属机关纪检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016年,警务督察、审计、巡视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共向驻部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12件。

 

  有的放矢,严把选人用人关。协助人事训练局和有关业务局、地方公安机关审核任命、表彰、奖励、评比等涉及廉洁情况共1169个集体、5131名个人,对2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对部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廉洁情况活页册档案。

 

  深入调研,紧盯薄弱环节。对近年来公安现役部队退休、转业干部从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着力研究探索对退休转业干部利用原职务影响经商、从业的监督管理办法和治本之策,提出有关制度建设意见;针对近年来信访举报以及案件办理反映部属科研事业单位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对部属科研所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改进措施。

 

  2016年,公安机关坚持将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源头预防的重要手段,一手抓执纪审查,一手抓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协调推进。

 

  占地1170平方米、110个精心挑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涵盖公安机关各地区各警种、6万余字配套剖析材料和解说词、视频影音图文并茂……公安部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建成,孟建柱、郭声琨、黄树贤、王令浚以及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第十四巡视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领导同志先后参观指导后,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已有万余名公安民警到基地参观接受教育。

 

  进一步挖掘各地警示教育资源,精心选取30余起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例,协调组织地方公安机关共同摄制《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据了解,前10部《警钟》警示教育片,已结集成册制作600套,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观看讨论,反响热烈。举办了优秀警示教育片评选活动,从2015年各地报送的50余部作品中评选精品奖18部、优秀奖14部,评授7个单位组织奖。

 

  积极开展内外宣传工作,曝光一批典型违纪案件。在人民公安报开设《党风廉政》专版,重点宣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决策部署,及时发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声音和动态;通过多种渠道对外通报一批违纪人员、典型违纪案件。

 

  2016年已经过去,而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起点上,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良好警风警纪,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公安厅
建立服刑人员子女帮扶救助体系
      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