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完成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

12.07.2018  20:43

近日,辽宁省全面完成对辖区内2万余家药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正式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辽宁省药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要求,采取动态、静态相结合方式,按照风险从低到高,将药品经营企业划分成一、二、三级。在以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标准进行静态分级基础上,根据监管人员经验判断、企业日常管理水平、新开办、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案件查办、频繁变更、委托储存配送等综合情况,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级,纳入相应的风险等级。全省389家药品批发企业,划分一级企业165家、二级企业192家、三级企业32家;全省20532家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一级企业8552家、二级企业4538家、三级企业7442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变化,对企业风险等级每年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实施动态管理。

实施风险分级监管是适应当前监管形势,强化风险管控,实施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措施,有利于探索建立风险排查、分析、处置、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持续改进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