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10.10.2017  08:26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向辽宁省政府反馈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结果,大连市高新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市县评估认定标准,顺利通过检查。至此,本市14个区市县、先导区全部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大连市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教育部自2012年起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市县的评估认定工作。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市县的评估认定,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并将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全市各区市县、先导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接受并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2014年,旅顺口区接受并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2015年,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接受并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2016年,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保税区接受并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今年高新区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后,大连市14个区市县、先导区均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市县,标志着大连市全面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