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04.12.2018  12:0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宪法修正案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尊崇宪法,深入学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主动维护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省水平,努力把辽宁建设成为全国厉行法治、崇法善治的先进地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并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十个坚持”,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发展道路、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首要任务、基本方针、科学方法、重要保障、“关键少数”等重大问题,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磅礴的理论力量和深邃的思想光芒,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我们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体现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辽宁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工作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法治体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依法治国要求和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权,深刻吸取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沉痛教训,彻底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当前,我省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矛盾风险挑战日益复杂,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省委决定成立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我们贯彻中央精神,结合辽宁实际,通过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在省委办公厅设置法规处,加强对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内设机构设置上,除法制委员会侧重立法职能、人事选举委员会侧重人事任免选举职能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按立法、监督职能设置,更加突出人大立法机关、监督机关的工作特点;将省司法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进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增强地方立法特色,着力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科学立法推动振兴发展。今年以来,制定和修改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开发区条例等16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为开展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从执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管理,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高。我们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法治环境。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积极推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发展,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辽宁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省新局面。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补齐“四个短板”、落实“六项重点工作”等方面加强立法,在煤和非煤矿山、推行河长制等重点领域出台符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力度,深化行政体制、审批制度和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科学完善的司法权运行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一带一路”和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法律服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完善法律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