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和“公交都市”成为人代会两大议案

13.02.2015  13:05

  百姓切身利益问题受到代表广泛关注

  “社区建设”和“公交都市”成为人代会两大议案

  2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了今年人代会的两件议案,全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分别是曹淑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议案,张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公共用房建设的议案,胡静琴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议案,三件议案合并为一件议案处理。另一件议案是8件合并为一件处理的关于公共交通问题的议案,包括铁西区代表团何吉东等11位代表、和平区代表团汤天鹏等11名代表、于洪区代表团胡国联等10名代表、铁西区代表团石东生等12名代表、皇姑区代表团洪岩华等11名代表、大东区代表团宋宝全等10名代表、铁西区代表团廖野清等11名代表、于洪区代表团高凯征等10名代表提出的8件议案。

  “社区建设”采用新模式。张军等10名代表提出,社区公共用房分为办公区、服务区、医疗保障区、警务区、娱乐活动区、日间照料服务区等,如果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就很难实现其使用功能。

  代表建议,把原有各个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部分单独划分出来,不再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内预留社区公共用房,转而由各区政府牵头,统一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分出若干区域,自行建设满足本区域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标准化、规范化、大体量的独立社区公共用房,可称为区域大社区。区域大社区的建设用地可由土地部门划拨,综合本区域特点及规模,通过区政府及土地局、民政局等委办局,统一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建设。区域大社区的建设将极大地满足其使用功能,满足业主对急需的日间照料站的需求及医疗、警务等其他需求。

  “公交都市”建设要分四步走。宋宝全等代表提出,在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发展与公共交通滞后的矛盾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沈阳必须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公交投入不能满足其快速发展、公交系统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过多、公交线路规划不合理、车辆老化、司乘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建议沈阳市建设公交都市应从解决重点突出矛盾和困难入手,分几步走来完成“公交都市”的建设。

  第一步是科学布局,适时立法。既要科学规划公交线路化网络布局,又要适时立法,确保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应该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标准,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高起点科学规划和建设好沈阳市公交的网络布局和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换乘枢纽、首末站、港湾式加气(充电)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并适时启动沈阳城市公交条例的立法工作。

  第二步是要加大公交资金投入,保障公交优先地位。一方面要加强公交枢纽与场站建设,拓展城市公交功能。规划建设公交枢纽应考虑与地铁交通无缝链接,设立公交快线,全面拓展城市公交的功能。另一方面,要更新环保车辆,加强保养维护。要引进一批高档舒适的空调车、软座席车和低踏步车等,还要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现有车辆要保证正常的维修与保养,不能“带病上岗”。

  同时,要提高司乘人员待遇。建立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的收入待遇与劳动强度、工作技能相适应;与沈阳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还应不断改善公交职工工作环境和条件,提高岗位吸引力和荣誉感。对于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可准予提前退休,也为公交运营企业解除沉重包袱。

  第三步是建立科学、长效的补贴机制。沈阳市公交一直实行1元票价,还承担着每年2.5亿人次特殊票价人群的运输任务,此外还存在延时收车、延长线路、冷僻线路等亏损环节。建议本着“政府投入为主,票款收入弥补”的原则,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估机制和补贴补偿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由于承担社会福利、执行低票价政策等造成的损失给予科学合理的补贴、补偿。

  第四步是全面提升公交管理水平,提高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不仅要从硬件方面着手,同时还要注意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首先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