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03.01.2019  15:10
  为全面提升和有效规范我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辽宁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并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全省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共906户,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划分,其中全空气系统式集中空调343户、新风加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516户、无新风系统式集中空调47户。除2户住宿场所停业外,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904户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检测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设施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定期清洗消毒等五类22项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22项检查内容中1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的原则,最终合格单位700户。对204户不合格单位,卫生行政部门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被监督单位13户,罚款金额6.1万元。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摸清了全省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的底数,有效提升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水平,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意识,降低了卫生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