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即日起禁飞无人机空飘物

20.06.2017  13:55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从现在起至6月30日,大连地区禁止一切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升空,违者将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省公安厅、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规定,如果携带(持有)轻型直升机、滑翔伞、动力伞、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航空模型、热气球、飞艇、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等物品,需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另外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飞行,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如果受到劝阻,表明已进入安保重点区域,需立即停止飞行。对不配合登记或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相应处罚。现在起至6月30日,公安机关将对全市无人机等物品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如果在此期间飞行,相关物品将会被集中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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