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贯彻落实国家局政务公开系统使用工作要求 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03.08.2015  19:26

  近日,按照国家局的总体部署,辽宁局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信息补录,并对全省各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形式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工作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公开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定方式说明理由。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着力提高公开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  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栏目维护责任。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与维护,增强公开政府信息实效性和权威性。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管好、用好官方微博、微信,完善发布工作机制,做到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正面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