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年公租房开始申请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2600元

09.04.2016  13:36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孙笑天)近日,不少社区陆续张贴《关于公租房保障登记的通知》,今年沈阳市公租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具有沈阳户口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租房保障登记。

  新毕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沈阳市住房保障网(www.syszfbz.com)进行网上申请,或由单位向单位所在的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申请。

  准入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600元

  公租房保障登记的登记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是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单身家庭申请人员须年满28周岁;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6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3500元;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无房户可参加摇号)。

  满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1年以上。新毕业的大学生(原籍非本市、毕业5年以内)工作满1年以上,且在沈无房的,均可申请。

  不实申报者5年内不能享住房保障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登记申请的低收入家庭要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除申报的房产外再无其他房产;所有家庭成员名下无车辆、无营业执照,没有参与任何经营活动,本家庭无出国打工或留学人员,并同意将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公示。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退回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或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5年内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租赁社会房源实施公租房保障的家庭,按有关规定不允许租赁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租住兄弟、姐妹的,兄弟、姐妹需提供第二套房产证明,不允许合租。

  领取“租房补贴”不影响“摇号配租”

  目前沈阳公租房保障方式有两种,即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无论是否有房,必须切实租房,且长期租赁社会房源1年以上。

  公租房申请家庭可以同时选择“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长期租赁社会房源”保障方式,可在等待实物配租过程中先领取租金优惠资金(即租房补贴),不影响参加公租房实物房的电脑摇号配租。

  如配租成功,则停止发放租金优惠资金;配租未成功,则继续发放租金优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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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前有13500套

  公租房配租入住

  今年年底前,沈阳市将有5个项目、23192套公租房陆续建设完成,计划有13500套公租房配租入住。

  年底前计划建成的5个项目

  雪莲雅居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新立村雪莲街13044套房源

  赤山阳光园于洪区赤山路3562套房源

  惠生新城沈北新区弓匠屯村4174套房源

  克俭收购项目皇姑区珠江街79号835套房源

  中海城收购项目于洪区西江街1577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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