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证处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减免公证费用

12.05.2015  12:25

  残疾人事业是阳光、人道的事业,得到了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明确指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为了加快推进阜新市残疾人实现小康进程、落实好惠残政策,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负担。

  2015年5月11日,阜新市残联与市公证处共同制定惠残政策惠及残疾人,帮助他们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在每年5月份,我市“助残月”期间,市残联与市公证处联合开展扶贫助残活动,市公证处将减免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公证费用,帮助残疾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减免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00元以下的公证费用全额减免,500元以上的公证费用减半,做到应助尽助,应退尽退。

  这项惠残政策的出台,让我市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惠残政策的阳光温暖了残疾人家庭,推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惠残、助残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体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的温暖,增强残疾人生活的信心和力量,让残疾人看到未来生活的希望,让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共同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