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协提示:“六一”给小朋友买东西这些要注意

29.05.2019  20:41

  “六一”国际儿童节将至,5月26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们在选购儿童消费品时“三项注意”。

   购买食品时“三注意

  一要注意“SC”标志。小食品是小朋友最爱,家长和小朋友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SC”标志。按照国家规定,2018年10月1日,QS标志停止使用,购买食品只认准SC编码。二要认真查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三要注意不要过分追求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儿童食品。

   购买儿童服装应“四注意

  购买儿童服装要注意各种标志标注。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6月1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新国标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注意看儿童服装选用的各种辅料;注意购买时还要闻一闻“味道”,如果产品散发出刺激的异味,就有可能有甲醛残留,最好不要购买;注意挑选颜色,以选购浅色调为宜。

   购买儿童玩具要做到“四个要

  一要看吊牌。要看一看吊牌上的产品名称、经销单位、主要材质、适用年龄段、警示语等信息,尤其是看看是否具有“3C”标识。二要闻气味。打开包装盒,仔细闻闻,如果有刺激性气味,绝不能买。三要问清楚所要购买的玩具是否适合孩子年龄段,根据年龄选择适宜的产品。四要摸一摸。摸摸玩具,感觉一下是否有锋利的边角,尖锐的金属边缘、粗糙的毛刺等,以防安全隐患。

   要保存购物凭证和发票

  我国已实行玩具召回制度,建议广大消费者发现玩具安全风险或发生伤害事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防止危害扩大。

  最后,市消协提醒家长和小朋友们,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和服务发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