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15.02.2015  16:4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推动农业发展挖潜力、提质量、增效益,开创中国特色农业发展新局面,现就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认识

  2004年以来,我国粮棉油糖、肉蛋奶、果菜茶、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面发展、供给充裕、品种不断改善、品质不断提升,农业区域、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4年,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连续四年超过1.1万亿斤;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连续五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是高起点上的主动作为、主动调优。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选择。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硬约束与生产发展矛盾日益凸显。多年来资源条件已经绷得很紧,东北黑土地质量下降、部分地区耕地重金属超标、地下水超采、“北粮南运”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匹配等问题突出。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与居民消费快速升级不相适应矛盾日益凸显。优质化、多样化和专用化的农产品发展依然滞后,高品质的牛羊肉、奶类、果菜等农产品生产与消费需求尚有一定差距。种养结合不紧、循环不畅问题日益凸显。粮经饲结构不合理,种植业与养殖业配套衔接不够,地力下降与养殖业粪污未能有效利用并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程度较低。一二三产融合不足,农业比较效益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日益凸显。农产品加工水平和转化增值率依然偏低,农业的生态、社会、文化等功能挖掘不足,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弱。这些情况表明,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到了转型升级的重要节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势在必行。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面临难得历史机遇。农业连年丰收后,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产品消费、加工需求增长可能有所减弱,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供了有利时机。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全面实施,使农业生产的保障重点将更加突出,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资源空间。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未来优质安全农产品需求潜力巨大,人们不仅要求吃饱吃好,而且要求吃得安全营养健康,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带来了市场动力。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足,大宗农产品库存消费比均处于历史高点,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供了更多回旋余地。这些表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正面临着难得机遇,推动农业发展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恰逢其时。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绝不意味放松粮食生产。我国是人口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化快速推进、工业用途拓展和消费结构升级,未来粮食需求将继续刚性增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绝不意味着放松粮食生产,必须跳出粮食生产与农业结构调整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把稳定粮食产量作为前提,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根本,构筑稳固牢靠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走出一条二者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新路来。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主动入位,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结构调优调精调深,努力实现我国农业发展在高起点上再登新台阶。

  二、明确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以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布局优化、产业融合、品质提升、循环利用为重点,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和产业发展优先序,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政策支持、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科技驱动、更加注重服务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结构,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牢牢守住粮食生产不滑坡、耕地不搞农转非的底线,将耕地面积稳定在18亿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谷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自给能力达到100%。

  ——坚持理念创新,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拓展视野、创新思维,牢固树立大生态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树立大食物理念,面向整个国土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树立大市场理念,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树立大农业理念,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树立大科技理念,推进种机技配套、产学研协同。以新理念引领农业向广度、深度进军,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和生产优先序,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在品种上,主要保谷物、重点保口粮,统筹兼顾棉油糖、蔬菜等其他农产品生产。在区域上,重点促进粮食主产区提升产能、农牧结合、粮经饲兼顾,努力提升大中城市的“菜篮子”产品自给能力,解决好资源过度利用和生态环境突出地区的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和资源保护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条件、资源禀赋等各方面因素,优先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或产品,做大做强、做优做精,培育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防止盲目跟风现象,避免产业同构、同质竞争,将比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竞争优势。

  ——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遵循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利用市场信息和市场办法引导、指导农业生产,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政府重点是做好规划引导和服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政策扶持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不搞强迫命令和行政瞎指挥,不搞一刀切和大跃进。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稳两增两提”。“两稳”,即稳定粮食产量和粮食产能,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两增”,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整体素质提升和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两提”,即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真正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依靠资源和物质投入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三、准确把握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重点任务

  (一)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为着力点,调整优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现路径。着眼于稳定面积和提高地力,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大幅度提升耕地质量,将粮食产能落实到田头地块,实现“藏粮于地”。着眼于提高单产和提升品质,加快新品种繁育,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应用综合技术,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的激励机制,力争在种业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实现“藏粮于技”。着眼于调动农民种粮储粮积极性和提升农民素质,完善粮食生产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保证农民种粮合理收益;改善生产经营者的储粮条件,保持和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烘干和储备规模,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实现“藏粮于民”。

  (二)以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新格局为目标,调整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在综合考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东北地区要提升口粮生产能力,在地下水开采较重的三江平原地区合理控制水稻种植面积,加强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与水库和灌渠建设相配套,改井灌为渠灌,保护地下水资源;推广粮豆轮作,适当减少高纬度区玉米种植面积,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在农牧交错带,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大力发展优质高产奶业和肉牛肉羊产业,推广种养专业户和家庭牧场繁育、规模场标准化育肥。华北地区要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要求,稳定粮食生产能力,适度调减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的小麦种植,选育推广耐旱节水作物,调整种植制度,适度发展粮草轮作、粮肥轮作。稳定生猪、肉禽、蛋禽、牛羊养殖规模。长江中下游地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稳定粮油生产能力。退减重金属重度污染区的水稻种植面积,发展棉麻、花卉等非食用农产品,调整重金属中轻度污染区水稻种植、发展低积累品种作物和豆科牧草等培肥地力作物种植;推进畜禽养殖适度规模化,在人口密集区适当减少生猪养殖规模,发挥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华南地区要巩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水稻、甘蔗、蔬菜面积和大宗畜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现代畜禽水产种业和热带水果产业,发展具有出口优势的水产品养殖。西北地区要保护生态环境,在年降水量300mm以下的旱作地区继续实施压夏扩秋,适度调减小麦种植面积,扩大马铃薯、牧草种植面积;在绿洲农业区稳定棉花、瓜果种植面积,发展设施蔬菜和特色园艺产业;在农牧交错区通过坡耕地退耕还草、粮草轮作,积极发展草牧业;在草原牧区要推进草畜平衡,推广划区轮牧、舍饲半舍饲,恢复草原生态。西南地区要促进农民增收,严格保护平坝水田,稳定水稻、玉米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大力发展园艺作物、中草药等特色农作物生产,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和水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渔业,加快农业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

  (三)以“保、调、稳、扩”为重点,调整优化粮经作物生产结构。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基础上,坚决保住水稻、小麦口粮生产,确保8亿亩的口粮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稳定北方粳稻和南方双季稻种植面积。适度调整主产区玉米生产结构,因地制宜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稳定发展棉油糖生产,巩固新疆棉花、广西和云南甘蔗、长江流域油菜等传统优势区域生产能力,确保一定的自给水平。积极扩大大豆、杂粮、薯类等其他作物生产面积,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巩固提升南菜北运冬季瓜菜生产能力,发展西部特色高原蔬菜,保证区域和季节均衡供应。

  (四)以“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充分挖掘饲草料生产潜力,大力发展草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积极推进饲用粮生产,在粮食主产区,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积极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进一步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合理利用“四荒地”、退耕地、南方草山草坡和冬闲田,种植优质牧草,加快建设人工草地,加快研发适合南方山区、丘陵地区的牧草收割、加工、青贮机械,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优化畜产品供给结构。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设施,积极发展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因地制宜推广稻田养鱼(虾、蟹)、鱼菜共生等技术。

  (五)以“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为途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拓展农业多功能,依托龙头企业将产业链、价值链与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开展加工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专用原料基地与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物流配送营销体系紧密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农产品加工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主食加工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加快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的有机衔接,改造升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物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引导发展传承农耕牧渔文化、科学普及体验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六)以“改进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抓手,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瞄准市场需求,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把产品结构调优调高调安全,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种研发、推广,着力选育引进一批有竞争力的名特新优农产品,促进农作物品种的升级换代。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抓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质量追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大力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

  四、强化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各项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新增补贴向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倾斜,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区、地下水超采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开展粮豆轮作、粮肥轮作、退耕种草补贴试点。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用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完善价格调控政策。推动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健全蔬菜、水果、水产品、重要畜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分类调控制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产业化经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发展商业性、互助性农业保险,探索将区域主要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完善试点示范政策。支持引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大型垦区率先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选择重点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发挥其先行先试作用。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物质装备条件。协同国土部门用3年时间,从特大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着手,重点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地区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推动整合各类资金,集中连片开展建设,确保建设质量。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好海南、甘肃、四川三大种业基地建设。用好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资金,示范建设一批农牧渔结合、循环生态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引导循环农业发展。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建设优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扶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激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现代要素活力。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开展重大农业科技协同攻关,推动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加工技术、生态环保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积极发挥种业创新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中的先导作用,以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为抓手,加大对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等的支持力度,尽快培育一批高产、稳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以主产区、产粮大县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继续加大高产创建支持力度。开展分区域、分作物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可持续技术模式攻关,加大各区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支持,加强稳产增产、抗灾减灾、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强化农机与农艺融合,创建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强化信息服务,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站(员)建设。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施每年万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示范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

  (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过贴息贷款、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展适度规模种养业、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鼓励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大力发展农社对接。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开拓市场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在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严格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前提下,落实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政策。积极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强大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把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制定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坚持试点先行,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确保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有法可依、依法推进。

(编辑: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