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 补发部分9月底前发放

28.09.2016  16:36

  记者从大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并首次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

   调整原则

  此次调整,继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

  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调整时间

  本市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于9月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1-8月份应增加的养老金,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如对养老金调整金额有异议,企业退休人员可到本地区社保中心养老金支付部门查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到所在单位查询。

   人员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帮你算账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步骤相同,本次调整可分三步算出自己基本养老金涨了多少。以企业退休人员举例说明:

  某男 ,1935年4月出生,1952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退休时全部缴费年限 (工龄)为42年5个月,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3029.48元、统筹项目外补贴8元。

   第1步 定额调整对号入座

  按企业退休人员定额调整规定,该退休人员在企业定额调整第三段“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范围内,因此定额调整部分他每月增加80元。

   第2步 挂钩调整计算

  计算缴费年限增加额

  该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工龄)为42年5个月,按照“不足1年按1年计算”的原则,该人按43年调整缴费年限部分。

  (1)缴费年限基本增加额:43×1元=43元

  (2)缴费年限超过15年部分:(43-15)×1元=28元

  即缴费年限增加额为43+28=71元。

  按0.5%的比例增加额

  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3029.48元,按公式计算3029.48×0.5% =15.1474,“四舍五入”到分为15.15元,按“见分、角进元”原则,即按0.5%的比例增加额为16元。

  该退休人员挂钩调整部分每月增加71+16=87元。

   第3步倾斜调整算高龄增加额

  该退休人员1935年4月出生,时间早于1935年12月31日,按上述确定高龄倾斜调整的办法,其符合80周岁高额倾斜调整增加额,即每月增加100元。

  以上三步合计,80+87+100=2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