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抢劫俩男子被判11年

30.06.2015  13:30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刘某和英某等人,冒充警察以查违规为名,对旧物收购站等进行抢劫。昨日,法院发布案件终审结果,二人因抢劫获刑11年,另一人被另案处理。

2014年9月5日14时许,英某和刘某等人经预谋,在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假冒警察,以查按摩小姐违法为名,用拳头打李某、拽李某头发,抢走李某一部价值100元的海信手机。25日3时许,英某、刘某等人在苏家屯区银杏路一旧物收购站内,假冒警察身份,以查收购站违规为名,对刘某拳打脚踢,抢走刘某1万元、铜线头三袋。26日3时许,英某、刘某伙同韩某等人在铁西区中央大街“福隆雅居社区”的“三合顺鑫收购站”内,假冒警察身份,以查收购站违规为名,用拳头打吴某,抢走吴某1300元。

9月末,二人涉嫌抢劫犯罪被刑事拘留,抢劫所得赃款被二人挥霍。英某曾有流氓、伤害、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前科。

今年4月,法院审理认为,英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多次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为主犯,一审认定英某、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二人退赔李某100元、刘某1万元、吴某1300元。宣判后二人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法院发布此案终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韩某被另案处理。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小区消防通道画上停车位 警方取缔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38号刚刚引进新物业,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