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郭占军同志获得 辽宁省“人民好干部”荣誉称号

04.07.2016  22:52

  6月29日,在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皇姑公安分局北塔派出所副所长、北塔社区民警郭占军被授予辽宁省“人民好干部”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

 

  多年来,郭占军同志坚持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立足本职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用对公安工作的满腔热忱和对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赢得了社区百姓的真心拥护,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个人、辽宁省优秀社区民警、辽宁省雷锋式公安民警等荣誉称号。

 

  本次评选,全省共产生99名“人民好干部”,其中沈阳共有13人当选,分别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行业领域。郭占军同志作为沈阳市公安战线唯一当选的公安民警,为全市公安机关争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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