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沈合作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助力两地农产品流通

30.09.2017  22:29

按照《北京市与沈阳市对口合作2017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年京沈农业对口合作工作计划,9月28日沈阳市农经委与北京市农业局,在北京签订“京沈两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意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涉及今后两市在农产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共享风险监测结果、农产品检测结果互认及检测结构技术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建立合作。该框架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深入推进北京、沈阳对口合作机制建立,促进京沈农业对口合作,密切双方在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信息、农业标准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两地农产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有力保障两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在保证农产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检测程序,提高两地农产品检测效率,有效助力京沈两地农产品互流互通。

该框架协议是在京沈对口合作体系下签订,是对口合作工作开展以来京沈双方业务部门在多次调研、协商、讨论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建立京沈对口合作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京沈合作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对今后京沈农业对口合作工作的开展势必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框架协议签订后,沈阳市农经委质量安全处、外事外经处和北京农业局质量安全处、产业化处等双方业务部门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双方就落实框架协议具体工作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达成共识。同时,在推动沈阳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工作上,双方计划明年开展沈阳优质农产品进北京社区工作,沈阳市将选择十大品牌优质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区主要社区展示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