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名列前茅

24.07.2018  00:31

  2018年3月,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完成了对各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及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近日发布了评价结果,我省评价成绩优秀,位列全国第三名。这是财政部自2016年设立此项试点资金以来开展的第二次绩效评价,我省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成绩,位列全国第三。

  设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资金是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出台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目的是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空气污染,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

  2017年,我省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农口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统筹谋划、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加强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全省11个试点县(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均有显著提高,其中,法库、康平、兴城个3县(市)达到90%以上,试点县(市)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迅速发展壮大。通过采取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牛羊饲料化利用、秸秆生物质直燃发电供热等能源化利用、食用菌基料化利用、新型建材板材等原料化利用等有效措施,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显著下降,2017年比上年同期减少109个,同比下降43.3%。截至2017年底,试点范围涵盖了我省沈阳等9个市,14个县区。全省剩余秸秆露天焚烧及随意丢弃现象明显减少,试点地区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一个侧面,带动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