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垦系统2018-2020年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措施

26.10.2017  18:24

  我省农垦国有农场主要分布在县域,是县域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推进我省农垦改革发展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垦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特征突出,产业体系健全的独特优势,对发展壮大农垦事业,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农垦实际,提出全省农垦系统2018-2020年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措施。

  一、积极推进垦区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一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因地制宜推进区域集团化改革试点。加大农垦资源资产整合力度,做优做强做大国有农垦企业,增强农垦企业市场竞争力。二是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确立农垦国有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农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三是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一场一策”原则,确保在2018年底将农垦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积极争取农垦国有农场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以奖代补资金,落实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县级财政压力,进一步减轻农场办社会负担。四是盘活县域农垦国有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实现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创造前提条件,发挥农垦国有土地资源、资产、资本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规范农垦土地经营管理,提高农垦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培育具有农垦特色的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农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示范带动县域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加快调整农垦农业产业产品结构。主动对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发展优质稻米,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到2020年减少玉米种植10万亩,增加优质食用花生、大豆、薯类、杂粮杂豆等20万亩。对接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划定,打造农垦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到2020年建设优质水稻、优质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各5个,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和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各10个,建设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5个,扶持农垦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5个。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二是推进农垦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立足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加强庄园创建工作指导,重点培育以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为支撑的具有辽宁农垦特点的国家现代农业庄园,今年力争有3个农庄进入国家级创建行列,加快带动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立足推动农垦产业产品升级,找准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的切入点,围绕农垦农业提质增效,推动绿色发展,使农场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验田,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的主战场,进一步增强农垦对周边地区在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上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垦区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农垦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品和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农垦追溯系统转型升级。同时,加强我省农垦品牌培育和保护,增强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深入推进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实施,助力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突破传统观念,把农垦的招商引资项目与所在县(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发展新动能结合起来,与农垦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结合起来,使农垦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转化为合资合作、引资引智的优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推进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实施。支持农场和驻垦区企业加入全国农垦种业、奶业、电子商务、节水等一批具有农垦特点的产业联盟。同时,组建辽宁农垦农场联盟及产业联盟,搭建起我省农场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农场、垦区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

  四、加大推进强农惠农惠垦政策落实力度,增强农垦带动县域民生改善能力

  一是推进“一个同步两个全覆盖”政策的落实。用足用好惠垦政策,提高垦区民生改善水平。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项目为依托,对接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县域农垦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畜牧优良品种培育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县域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尤其是保障粮食安全能力。将垦区危房改造、宜居农场建设与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现代农垦示范场的创建水平,发挥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场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双创”、农村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落实我省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用好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加快培育贫困农场特色优势产业,确保贫困农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