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开始申报

28.08.2017  11:03

为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7月25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6〕5号),继续开展2017年度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即日起各地农机合作社即可开始申报。

根据通知,示范社评选分为申报、推荐、评选三个环节。各农机合作社需在9月30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10月30日前通过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管理系统逐级进行网上审核推荐,严格把关,择优向农业部等额推荐申报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部将组织对推荐申报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名单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公示。

根据农业部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围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迫切需要,及农机合作社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标准,拓展创建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引导区域内农机合作社向“五有”型(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农机合作社发展,切实树立可学可比的样板,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打造农机合作社升级版,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通知中明确了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在“部省共建、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创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农机金融租赁贴息试点等农机化扶持政策对示范社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示范社作为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等农机化项目及技术培训、企社共建、银社对接等活动的承接或实施主体。

根据通知,各地要加强农机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对示范社开展长期跟踪指导,促进合作社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到示范社实习、就业或参与合作社事务,扎根农村创业,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强化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和相关职业人才培训,通过政策讲解、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增强新形势下办社治社兴社的能力,加快培养一批视野宽、技术强、善管理、懂经营的合作社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