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喀左县农机局在乡镇设立农机质量监督员

01.06.2015  12: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喀左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有效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2015年5月15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每个乡镇设立农机质量监督员一名。

一、乡镇农机质量监督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农业机械投诉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必要的农业机械专业知识;

3.必须通过县农机质监站培训合格。

二、乡镇农机质量监督员主要职责:

1.宣传农机化政策。监督员要了解农业机械化市场及产品质量状况,熟悉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机化方面的相关政策。

2.市场质量监管。监督员与农机、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等行为的企业或组织进行走访调查,特别对农机购置补贴机械进行质量跟踪,预防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流入市场。

3.信息质量反馈。对一些重大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协助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好农机质量投诉、纠纷等工作,并帮助开展好“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同时为市场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