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维修主体变了,保障能力建设怎么抓?

23.09.2016  11:38
      近日,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在北京召开农机维修服务保障区域规划研讨会,旨在加强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规划布局,提升区域农机维修服务能力。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农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行业技术专家40余人参加会议,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站长刘敏、副站长郭建辉,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调研员刘小伟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首先解读了《农机维修服务区域保障能力研究报告》,《报告》深入剖析了常熟、新泰等地区农机维修服务保障模式和特点,通过14县典型样本分析了农机合作社自保式等4类农机维修服务主体的维修服务保障能力和经营效益情况,提出了全国各省(区、市)农机维修服务主体规划布局建议及开展项目建设的重点内容。与会代表围绕《报告》积极发言,开展了充分研讨,从进一步精确区域布局、细化扶持方案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研讨会还安排了江西省、山东省莱西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农机服务中心等省、市农机维修主管部门和农机维修服务主体进行典型经验交流。

最后,郭建辉对研讨会作总结发言。他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农机维修服务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要从“五化”着手:一是农机维修市场化,让充分竞争的市场决定各地农机维修服务主体的数量、规模等资源配置;二是维修管理规范化,在信息不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要做好农机维修监管,规范农机维修经营行为;三是资质等级明晰化,对农机维修服务主体资质等级进行区分,加大宣传推广,增强农民的辨识力;四是质量保障契约化,农机维修服务主客体签订公平契约合同,保障双方权益,发生质量纠纷时有据可依;五是共享平台信息化,推进农机维修信息化建设,实现农机维修远程指导,共享维修技术、配件供应等资源。

(源自:中国农机化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