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定总站和天津农机中心开展“农机3.15活动”

17.03.2017  09:07

3月15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和天津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在天津宝坻联合举办“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管,保障农机用户合法权益”活动。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姚春生、质量监督处处长王心颖,天津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装备管理处处长薛桂来,天津市农机试验鉴定站站长李纪周、副站长张宝乾,宝坻区农机管理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社长、社员,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农机打假投诉与质量跟踪调查培训、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现场图片和实物展示为主要内容,姚春生副站长在活动现场宣布全国农机系统打假正式启动。他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八部委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2017年农机打假与质量管理专项工作扎实开展。

姚春生认为,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农机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农机化管理部门履行质量监管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保障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年初召开的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农机质量管理和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在基层,要将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农机维修管理和服务、农机质量调查等,作为农机质量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要增强责任感、提高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手段,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农机质量管理工作水平,为促进农机化“全程、全面、优质、高效”发展做出贡献。

王心颖处长作了“农机质量监督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专题培训,让《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等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走进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视野,使大家熟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和信息化平台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薛桂来处长介绍了天津市2017年购机补贴政策等有关情况,李纪周站长宣读了《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农机化质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活动上,天津农机试验鉴定站刘强高工讲解了农机质量投诉与跟踪调查工作程序与方法、有关农机企业专家介绍了产品售后服务方式,以提高基层农机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的识假辨假能力。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图片和实物展台,通过免费发放《农机用户购机指南》《农机用户维权手册》《农业机械安全警示标识图解》等资料,张贴《识别真假农机配件的技术》《微耕机安全警示标示图解》《履带式拖拉机安全警示标示图解》《自走式饲料收获机安全警示标示图解》《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流程》《投诉方应提供的书面材料》《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联系方式》等海报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有关维权和农机技术等知识,使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受到了一次消费维权和农机科普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