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04.01.2015  10:58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凤城市近日出台了《凤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纳入规范管理。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例县级政府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凤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共分为25条,重点对《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概念界定、组织领导、主管部门、保护原则、保护规划、保护经费、保护范围划定、保护责任确定、管护责任制度、捐资认养、避让保护、古树移植、禁止行为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了严格的处罚标准。

凤城市于2012年开始古树名木资源外业调查,经过一年外业普查基本查清了全市271株古树名木的地理位置、树种、树高、冠幅、树龄等基本数据。根据外业普查数据,建立了古树名木档案,制作悬挂了古树名木统一标志牌。

为进一步规范古树名木采挖、采伐和迁移行为,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凤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借鉴、参照外省市地方立法经验,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组织起草了办法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凤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于2014年11月25日发布实施。

凤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弘扬生态文明、普及林业科学知识、增强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建设生态和谐新凤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